西藏自治区副主席:中国寄宿制教育与某些国家“殖民式寄宿学校”有本质区别

发布时间:2024-04-25 23:30:33 来源: sp20240425

   中新社 北京11月10日电 (徐雪莹 杨程晨)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徐志涛10日在北京表示,中国的寄宿制教育与上世纪西方某些国家有针对性设置的“殖民式寄宿学校”有本质区别。

  当天,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实践及其历史性成就》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。

  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,徐志涛说,中国的寄宿制教育多种多样、富有人性、充满活力,是发展教育事业、提高教育普及水平的一种好的办学方式,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属性,最大程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,为孩子们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孩子们提供了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,成为他们开启美好生活的金钥匙。

  他在会上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规定,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,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、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,这是确保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权而出台的一项政策,既解决了孩子们上学路途遥远、家长照顾困难的问题,也最大限度保障了教育机会均等和个人的公平发展,促进了国家教育事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。

  徐志涛表示,不但在西藏,在中国的每个省份都建立了“寄宿+走读”的学校,面向所有适龄儿童,寄宿制办学正成为中国特别是广大农牧区的一种主要办学形式,这是长期以来各地办学实践中的一种自然选择,符合中国基本国情,也符合广大农牧区地理实际和人民群众受教育需求。

  “境外提到的所谓‘藏族儿童被强迫在寄宿制学校上学’的这种情况,是别有用心的诬蔑抹黑。”他指出,西藏一些地区由于海拔很高、自然条件艰苦、人口居住极为分散,特别是农牧区的孩子上下学都十分不方便,分散办学又难以保证教学质量,尤其需要设置“寄宿+走读”的学校,来保障孩子们受教育权并平等享受高质量教育资源。

  徐志涛还表示,西藏自治区在寄宿制学校里面实行“包吃、包住、包学习费用”的“三包”政策,非常重视学生家庭参与学校的教育,通过家委会、开放日等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寄宿生活管理和规划等。无论是寄宿还是走读,完全是由学生和家长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。(完) 【编辑:王祎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