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15:06:40 来源: sp20240427

  本报合肥1月30日电  (记者田先进)近日,安徽省印发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,持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。

  实施意见明确救助供养内容和标准。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内容包括“提供基本生活保障”“提供照料护理服务”“提供基本医疗保障”“办理丧葬事宜”“给予住房、教育救助等其他救助”。规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,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,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3倍确定;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、半护理、全自理三档。

 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救助供养形式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居家分散供养,由特困人员自行选择。鼓励高龄、失能、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,对无法确定照料服务人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,应及时纳入合法合规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。鼓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居家分散供养。要求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,确保特困人员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。

  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4年01月31日 14 版)

(责编:赵欣悦、袁勃)